来源:夜狼猎奇网 | 2016-09-07 |    
猎奇网:网络交友,进而发展到线下开房发生性关系,殊不知这样的“约炮”行为暗藏多种风险。深圳一名女子多次在...
此后,段丽送实习生去坐车,让他从南澳回罗湖。在送行途中,实习生发现包中两条金项链及一个金观音吊坠不见,价值在1.7万元左右。实习生向段丽索要无果。这回,换做由实习生报盗窃案了。
警察很快赶来,段丽被带走,次日即遭刑事拘留。段丽早前的报警记录成了顺藤摸瓜的最好线索,警方调查了其他5名受害人,指出其还有敲诈勒索等罪行。
首宗作案索得1000元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显示,段丽首次以类似手法作案是在2012年4月初。当年4月1日,受害人朱某应段丽之约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的世纪海景别墅旁登山游玩,当晚8时许,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早上,段丽索要1000元。朱某称没带这么多现金,段丽则提出写一张借条。
朱某在证言中称,还以为段丽是开玩笑的,遂写下了借条。到4月3日,段丽向朱某索要这1000元,未果之后,段丽向警方报案称遭到朱某强奸。
段丽于2012年4月3日12时35分到14时16分在南澳派出所做的笔录显示,她先是遭到朱某的强奸,完事之后,朱某还从她的包里拿了1000元钱,并写下欠条。
见段丽报警,朱某不想纠缠,在南澳派出所当场给了段丽1000元钱。而段丽随即在当天19时51分做另一份笔录称,自愿与朱某发生性关系,之所以告强奸,是因为生朱某的气,所以要吓吓他。
勒索畅销书作家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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