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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嗑药遭拍裸照威胁 少女遭同学毒手伺候全身血痕累累(5)

来源:夜狼猎奇网 | 2016-09-07 |    

猎奇网:同寝室的同学就应该和谐相处,但却因为拒绝嗑药而遭到同学拍裸照威胁,导致现在精神恍惚一见到人就变得神经兮兮的。近日,女孩拒绝嗑药遭到同学拍裸照威胁,少女遭同学毒手伺候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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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让降低刑事年龄成热议焦点

本报法律顾问、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猛认为,如果受害人报案内容被侦查属实,嫌疑人将面临寻衅滋事、伤害等罪名。

他表示,按照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不过,法学界针对近年校园暴力低龄案件曝光率的增加提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路。

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时提出,限制民事行为的年龄由原来的10岁降低到6岁。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低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热点。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律师,长期从事未成年被害人维权和保护工作,曾专门写文章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他依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针对10个省市5864名中小学生的调查显示的数据——32.5%的人“偶尔被欺负”,6.1%的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提出校园暴力数据与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的巨大差距反映出大量未构成犯罪的暴力事件“依法无法处理”。

拒绝嗑药遭拍裸照威胁 少女遭同学毒手伺候全身血痕累累

拒绝嗑药遭拍裸照威胁

私下倒卖药品如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介绍,2015年5月1日后,含有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溶液剂、糖浆剂被列在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内,也就是俗称的“咳嗽药水”、“大力”等。非法贩卖和滥用已经触犯了《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过,美沙酮药水和药片,不在禁毒警察打击处理之列。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属于严格管控的商品。对于私下收购药品、倒卖药品的违法行为,将对当事人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月接诊20~30个青少年“药瘾”患者

长期过量服用美沙酮或呼吸困难致死

沈阳精神卫生中心心理专家刘长辉介绍,医院每月因为“药瘾”来看病的孩子有20到30个左右,而且呈现越来越多的情况。年轻人好奇心重乱用美沙酮的情况明显,此外美沙酮的价格相对便宜,容易获得,较之毒品伤害性小,家长可能不经意……这些原因也是少数年轻人滥用美沙酮的原因。

刘长辉介绍,美沙酮一类药物属于处方药,不得非法买卖,有专门的美沙酮门诊,为戒毒患者提供治疗。服用之后有头痛、眩晕、恶心、出汗等副作用,可能会给服用者一种愉快感。长期服用可以成瘾,且一旦停止服用后副作用明显,会再次出现以上症状,并让人关节疼痛,失眠焦虑,郁闷,致幻,严重可导致死亡。

沈阳市公安局公安医院医生向记者介绍,泰洛奇(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盐酸美沙酮、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药片、曲马多都属于镇痛类药物,在临床上一般用于医治上呼吸道感染及麻醉。

“这五种药品严格来说是不可以同时服用的,因为药品内的可待因、麻黄碱这两种成分互相掺杂在一起食用,再配上饮料里的少量咖啡因,可能会加大兴奋作用。”专家表示,长期和在一起服用,初期可能出现恶心、呕吐、便秘、排尿出现问题的症状,后期可能会加重中枢性呼吸抑制,一口气上不来可能就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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