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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康熙:轮*奸臣民妻子 淫乱三千宫女

来源:夜狼猎奇网 | 2017-05-30 |    

猎奇网: 中国历史上所有的皇帝老爷,都对“谋反”、“谋大逆”等词神经过敏,只要听说谁“谋反”或是悖逆...

  

中国历史上所有的皇帝老爷,都对“谋反”、“谋大逆”等词神经过敏,只要听说谁“谋反”或是悖逆皇帝,不管有无行动,一经发现或仅是怀疑,也照样要无限诛连,残酷屠杀之。



签《尼布楚条约》割让大片土地给俄国的“康熙大帝”爱新觉罗.玄晔,是清朝数一数二的暴君,比起祖上号称“满洲屠夫奴尔哈赤”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康熙统治下连续二十年大规模强行禁海迁界,致使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民死过半,惨不可言。迁界令就是以武力摧毁沿海一切固定资产,定期扫荡,用屠刀威慑百姓不得在沿海居住,对于不肯迁移的居民,就一个字“杀”,所谓“尽夷其地,空其人”。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日本的三光、清乡政策和康熙的残暴程度相比,实在是差了一个数量等级。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让中国从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把整个中国沿海地区彻底变成无人区,变成白地荒野,沿海百姓死亡何至千万。阮旻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1673 年)康熙又挑起了对三藩的战争,导致千万人战死沙场,所谓“整兵剿洗、玉石难分”,无数百姓再遭屠杀。借三藩之乱康熙一次性枉杀三藩开国功臣7万余人。还将三藩的旧臣家属全部杀死;对于三藩将领的妻女,康熙竟把她们送入满城营地或卖入妓院、任人轮*奸。有被摧残至死的,康熙就下圣谕将尸体喂狗吃了。康熙被后世称为仁皇帝,只是不知这仁字从何而来?细细想来,康熙其仁的对象乃是满清八旗,对其相反的一面则是对广大臣民残酷的暴。康熙之圈地、诛杀前朝太子、迁界禁海、三藩战争、大兴文字狱等等暴行,双手无不沾满各族人民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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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迟灭族,开棺戳尸,手段卑鄙。



满清皇帝的自卑心理和神经脆弱在文字狱方面是登峰造极的,可谓手段卑鄙,阴险毒辣。对章表诗文中一切能够影射、暗示、以至可以牵强附会的字句,都会给作者带来杀身灭族之罪。按清律,凡谋反者与共谋,主犯凌迟处死,(此刑主要用来处死“谋大逆”、“谋反”等政*治犯,清代对政*治犯的处刑是非常残酷的。实施凌迟之刑的目的是让犯人在零刀碎割的剧烈痛苦中慢慢死去,历代凌迟之刑的刀数有别,或数十刀,或上百刀。到了清代,发展到上千刀,有的犯人被割3000余刀,故又称“千刀万剐”,如清廷处决太平天国将领就是用的这种酷刑。刽子手为使受刑者不致很快死去,便发明新方法,用渔网紧箍在犯人身上,使其身上的肉从网眼中凸出,然后一刀一刀地切割。又有刽子手用特制的铁钩,不断从犯人身上将肉钩起而割之,然后将割下的肉扔进放在旁边的筐中,为怕犯人昏死,失去凌迟的意义,还要割10刀一吆喝。刀数割满,犯人身上肌肉去净,露出骸骨,然后再割去外生殖器、剖心挖肝、枭首剉尸俎骨。这一惨绝人寰的酷刑,直到民国才被废止。)按清律凡三代内父、子、兄弟、及同居之叔伯兄弟及子中16岁以上男子全部处以极刑,不满16岁的男童阉割后罚为奴隶,女子不论长幼全部罚给满洲贵族转营奸宿。所谓转营奸宿,就是送到满洲贵族部属各个满城营地让八旗兵们轮*奸。外戚师生朋友也逃不了干系,就是死了也要挖出来开棺戮尸扬灰。而文字狱的犯人无一不是被定为谋反罪,都逃不脱以上悲惨命运。每起文字狱案件被凌、奴、刑、杀的人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



康熙时期较著名的文字狱案有庄廷龙《明史》案、徐骏案、孙奇逢案、沈天甫案、戴名世案、朱方旦案等等。康熙二年(1663 年)的“庄廷龙明史案”,遭冤杀牵连屠戳者达3000 余人,连参与刻字、印刷、校对、装订者、售书、 购书、藏书、及阅看此书的人也无一幸免。此事源于湖州人朱国祯(史学家),朱国祯私招人编写《明史稿》,康熙二年被告发。查办发现《明史稿》补入明天启、崇祯两朝事,并有言及满清不利之语,称康熙的曾祖努尔哈赤为建州(明朝地名)都督,不书清帝年号,用南明年号。吴兴富户庄廷龙购得朱国祯的《明史稿》也被牵连,时庄廷龙已死。康熙大怒,命开棺焚尸扬灰,其族凌迟或斩首者百人,充边罚为奴者千人,史称“《明史》血案”。行刑时康熙亲临刑场,经常亲自操刀拉弓,残杀犯人,演练骑射,所谓发扬满洲武功。谁会想到买了本书也会招致家破人亡!翰林(相当今科学院士)徐骏在写公文时,将“陛”误写为“狴”,被严刑拷打。有人在他的诗作中发现“清风不识字,何须乱翻书”一句。这本是徐骏在晒书时,见风刮翻书页,即兴而作。却被专案组的人认定“清”是指满清当局,“不识字”是指影射满人没文化“乱翻书”是影射乾隆瞎编四库全书,于是徐被灭了十族。康熙二十一年(1682 年),有朱方旦之狱。自称二眉道人,私自刻书。书中有言及古号为圣贤者,安知中道?中道在我山根之上,两眉之间。山根和两眉本是指大脑之功能,非为异说。但是康熙认为是“诡立邪说,煽惑愚民”,于是康熙大怒,被灭族。按照孟森先生总结朱方旦冤案,那估计明代的王艮甚至王阳明在康熙统治下都免不了被杀的命运。王艮不必说了,出身盐丁的平民思想家,狂妄自大,以圣人自居,门徒无数,仅仅这就足够在清朝康熙统治下被杀了。至于王阳明,那光他说“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在康熙统治下,得一个悖逆的罪名不在话下,更何况他也是聚徒讲学,轰动四方,被门徒拥戴成圣人。康熙五十五年(1716 年)印行的《康熙字典》,是奉康熙的旨编纂的,而且以康熙年号命名,足见清廷之重视。可是有个书呆子叫王锡侯的,竟敢批评《康熙字典》,说它难以贯穿。他自己编刻了一部《宇贯》,意思说,这本书可以用字义把零散的字贯穿起来,正好弥补了《康熙字典》的不足。结果康熙大怒,此案的主犯被凌迟灭族不说,还连累了两江总督,因查办不力受到降级,江西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是副省长)也受株连被革职。王锡侯不但被灭了族,而且转相攀染,到处牵连,所谓瓜蔓抄。其实,王锡侯写《字贯》本想贡献自己一得之见,想不到竟落得如此下场。



康熙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史实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献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一年(1712 年),刑部上报康熙,戴名世十年前刊印的一本叫《南山集偶抄》的书中“悖逆”之处有《与余生书》一文中录有南明三王年号,并将南明与蜀汉、南宋相比。在另一文《与弟子倪生书》一文中提到清开端应为康熙元年,顺治朝不得为正统。《南山集》中尚记有以下内容“…(明崇祯太子)徒步至前嘉定伯周奎家。奎,太子外祖也。是时,太子秭长公主,栖于奎家,相见掩面器。奎举家拜伏称臣。已而奎俱祸,言于官曰‘太子不知真伪,今在臣家。奎不敢匿也’。因召群臣识之。或言为真,或言为伪,谓真者皆死。太子后密杀于狱中”。由于该书提及前朝太子被密杀之事,康熙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斩立决,女子罚给满城转营奸宿。所谓转营奸宿,就是送到满洲贵族部属各个满城营地让八旗兵们轮*奸。据清宫康熙密折老档载康熙二十一年一月五日,康熙密旨赖塔俘奸恶吴逆妇人百人,每一日一夜,满城八旗伺候着,年小的都怀身,夜生了小崽子。又有几个丫头,奉钦依由他,崽的长到大,便是摇钱的主儿。“满城八旗伺候着”,是轮*奸的意思,这种惩罚骇人听闻,奸后生了孩子,还得继续受罪。 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立决;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奴。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近千人,因方孝标已死,仍被开棺戮尸扬灰。




满族本是关外的原始游牧民族起家,入关前尚处于奴隶社会的晚期,部落风俗野蛮并未开化。然而,风俗习惯的改变并非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譬如爱新觉罗.皇太极,先是娶了自己的姑姑博尔济锦氏,生了三个女儿;接着又娶了博尔济锦氏年仅十三岁的侄女,后被封为庄妃,生了顺治福临和三个女儿;后来还娶了博尔济锦氏另一个二十六岁的侄女,也就是庄妃的亲姐姐,生过一个两岁即夭的儿子。在皇太极死后就发生了孝庄太后下嫁摄政王“多尔衮盗嫂”的事件,而当时满洲皇族视之为满洲习俗理所当然,并不为耻。又如清代皇帝祭神有吃生肉和跳萨满(一种原始的巫婆舞蹈)的习俗,再如康熙的性启蒙老师苏麻喇姑一个92年不曾洗过澡的脏女人。按照我们现在的观念来说,那就是不讲卫生,而且是一位女同志不讲卫生,但按满洲旧俗不洗澡也是一种原始风俗,其部落习俗就如同美洲的印地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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